时间:2024-12-02 15:32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晋人社厅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经长治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审核,下列7名职工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8日17:3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长治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监督电话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355-2065988
电子邮箱: czgxqsybx@163.com
邮 编:046011
通讯地址:长治高新区科技孵化园社会保险中心(206室)
长治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