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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4071-5/2021-0193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9-23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主题词
标题关于长治高新区“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的解读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09-2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原文链接: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文件要求,提速构建大招商新格局,聚力高水平招商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长治高新区产业发展实际,投资促进部优化重构了我区招商投促工作考核办法,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招商引资(增量)和投资促进(存量)并重、规模总量和质量效益并重、突出主业和分类考核并重”思路,制定了《长治高新区“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并经长治高新区管委会2021823日会议审议通过。 

  二、适用范围 

  高新区管委会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方案要点 

  为确保“双招双引”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高新区“双招双引”工作领导组。为推动“双招双引”工作有序进行,下设领导组负责全区“双招双引”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和考核。方案中详细制定了“双招双引”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以及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内容。 

  “双招双引”任务设置适用于管委会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按照全体干部职工职务级别分别设置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优化激励措施,提高招商效率,还特设立了招商专员机制,根据自愿报名原则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