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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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6〕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部对长治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部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预算管理、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情况。根据工作情况,会计监督检查可对被检查单位所属单位开展延伸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2027556
联 系 人: 崔佩云 孙 磊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