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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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第22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0〕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外省(省内)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区设立的分支机构集中开展了2025年度经营情况书面核验工作,现将劳务派遣核验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劳务派遣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355-2203009向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反映。
附件:
2025年度长治高新区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核验公示名单.xls
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