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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拟入住高新区人才公寓公示名单

 时间:2026-06-01 16:54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长治高新区人才公寓申报管理办法》(长高发〔2022〕17号)有关规定,现对拟入住高新区人才公寓的人员予以公示。

李  路,女,硕士研究生,山西高新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所。

刘  乐,男,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王孜涵,女,大学本科,长治长融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畅永祺,男,大学本科,长治长融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卢泽花,女,硕士研究生,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孙启东,男,大学本科,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地址:捉马西大街(中天驾校对面)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三层,邮编:046000

电子邮箱:czgxqrcfwzx@163.com

联系电话:0355-3550180

长治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