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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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长治高新区人才公寓申报管理办法》(长高发〔2022〕17号)有关规定,现对拟入住高新区人才公寓的人员予以公示。
李 路,女,硕士研究生,山西高新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所。
刘 乐,男,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王孜涵,女,大学本科,长治长融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畅永祺,男,大学本科,长治长融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卢泽花,女,硕士研究生,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孙启东,男,大学本科,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来信地址:捉马西大街(中天驾校对面)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三层,邮编:046000
电子邮箱:czgxqrcfwzx@163.com
联系电话:0355-3550180
长治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