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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公告

 时间:2026-01-27 10:36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服务与促进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长治高新区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单位须在长治高新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办公及见习环境,并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的指导与管理;

2.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或实践性,有助于提升见习人员的专业技能与就业能力,且工作环境安全,职业风险较低;

3.能够承诺并履行以下保障责任:

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符合要求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安全卫生保障。

4.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须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单位承担40%,人社部门补贴60%。同时,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将按每人240元的标准给予保费补贴。

(二)见习对象范围及期限

1.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见习期限:3—12个月。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访问“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并按平台指引提交见习单位及岗位申请。

详细操作步骤请参阅《就业见习操作手册(单位用户)》(见附件)。

四、办公地址

(龙芯)信创产业园816房间

附件:就业见习操作手册(单位用户).docx

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