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3 09:48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
为加强财政投资项目、国有公司国有资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有效节约投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预算评审范围
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
2.管委会直属国有公司使用国有资金实施的项目;
3.需要财政支付补贴的有关项目。
二、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征集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中依法登记了“预算评审”类经营范围,中介机构;
3.承诺受理委托业务期间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办公场所 ,具有一定规模稳定的专业队伍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具有健全的评审质量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信誉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7.遵守注册单位所在地现行或今后出台的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规章制度;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或承担评审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使用不同的中介机构申请注册入驻。
(二)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评审人员注册证书、身份证以及中介机构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社会信誉好,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遵守注册单位所在地现行或今后出台的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规章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请如实提供,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注册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服务期限
征集服务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