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2 17:05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高新区
一、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依据《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结合翟店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需求确定本次规划范围界线,规划总用地为66.13公顷。
二、用地布局
依据《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区域位于翟店镇东西两侧侧,本次控规编制区域是为翟店工业园区划定规划范围内土地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和管控要求等做出实施性安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为规划范围内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本次规划按照国家现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进行用地分类,规划翟店园区内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GXL单元规划用地图
GXO单元规划用地图
三、地块开发控制
为保证规划实施,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12月)及《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将地块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两类。其中强制性控制指标必须遵照执行,引导性控制指标可参照执行。
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系数/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停车泊位、地块交通出入口、禁止开口路段。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的要求:本次规划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体系为,容积率控制≥1.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40m,绿地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