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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2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公告

 时间:2022-04-14 16:05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为提高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精神,现面向全区征集第一批就业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注册企业。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

三、见习单位条件

(一)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二)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实践能力;

(三)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间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并足额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助。

四、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五、见习要求

(一)2021年就业见习时间为3至6个月;

(二)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生签订《长治高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三)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按当地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880元,财政负担60%。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按季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与本单位负担部分同时发放;

(四)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管理、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六、见习单位申报材料

(一)《长治高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简介及招聘内容(包括公司性质、规模、基本运营情况、见习岗位设置、待遇以及公司履行的见习义务)。

七、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长治高新区科技孵化园七楼722室)

电话:0355-8583591

长治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2年4月14日


附件:长治高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