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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424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11-03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采购办 主题词长治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采购办
标题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8-11-0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除颤仪拟采购进口产品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1106日起至20181112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城西北路33号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13038066855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地址:长治市捉马西大街

申请单位全称: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万元

项目组织单位

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

项目使用单位

长治高新区中心医院

申请

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李素珍

主任医师

长治市中医院

13994606430

张慧生

主任医师

长治市人民医院

13513551611

齐 捷

律师

长治市财政支付中心

13096668638

拟采购采购进口产品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心电除颤仪为抢危重病人的重要设备,为了满足临床需要,心电除颤仪需达到如下要求:

除颤能量≤200J,具备智能待机状态指示器,24小时实时自检功能。

充电时间:使用充满电的电池充到150J需要3秒,充到最大能量时间≤5,除额手柄为成人儿童一体化,并且具有皮肤接触指示灯,

容量:大于等于5小时ECG监护,Sp02NBP75分钟的ECG监护和起搏或70次除颤。

目前国产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以上要求。故申请购买该类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专家意见:

除颤仪是抢救病人的重要设备,国内产品在性能指标及可靠性方面与进口产品存在差距,建议进口。

该产品为急救设备,需要较高的性能,工作稳定。目前国产设备达不到要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该设备的功能及技术参数在国内产品目前还不能满足病人的实际需求,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进口除颤仪重量轻,抗震性好,防水性能优异,采用第三代最先进的低能量双向方波技术,1200焦耳能量选择,原装进口也保证了设备的高稳定性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律师意见:

该产品不属于限制、禁止产品,论证会情况属实,程序合法,综合专业专家意见,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其他

事项

 

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除颤仪

2

 

 

 

                       山西德汇佳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