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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6-0005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01 |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高新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6-01 |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推动产业创新升级,长治高新区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市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破解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偏少、体量偏小、结构不优、能级不强等问题,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推动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能级跃升,结合高新区主导产业定位制定本《措施》,为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措施》紧扣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为根本导向,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健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领军企业”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培育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加速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创新活力持续向高新技术企业释放。
《措施》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提出“力争到2030 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 200 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占全区“四上”企业营业收入比重稳定保持在30%以上,全面构建主导产业优势凸显、高新技术企业支撑强劲、创新生态完善、发展动能充沛的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第二部分主要措施,从“实施高企培育战略,筑牢创新主体根基;支持建设研发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攻坚科技项目,强化关键技术支撑;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融入全国创新发展格局;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破解创新融资难题;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全链条服务合力”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从“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措施》的出台,构建了全链条培育、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的政策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全链条培育。《措施》提出要重点围绕高新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建立动态更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同时,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申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氛围营造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助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更加注重全要素保障。《措施》提出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协同,每半年会商1次,协调解决土地、资金、人才、技术配套等难题。同时,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用地,落实“太行英才”政策,强化人才引育服务”等举措,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要素支撑和保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长治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