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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6-0005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6-01
发文机关 主题词
标题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6-0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长治高新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管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高新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市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立足长治高新区主导产业定位,聚焦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偏少、体量偏小、结构不优、能级不强等问题,加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群体,推动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能级跃升,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工作目标

紧扣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核心要求,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为导向,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健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领军企业”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培育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加速向高企集聚、创新活力持续向高企释放。力争到2030 年,全区高企数量突破 200 家,高企营业收入占全区“四上”企业营业收入比重稳定保持在30%以上,全面构建主导产业优势凸显、高企支撑强劲、创新生态完善、发展动能充沛的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高企培育战略,筑牢创新主体根基

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建立产业细分领域高企培育库,并动态更新入库企业名单。建立高企专员服务机制,随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布局、研发费用归集、财务规范等全流程辅导。定期开展高企申报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精准培训。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和省、市高企奖励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高企持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规划建设科技型企业集聚区,打造集成果展示、项目路演、高企孵化、产品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高地。

(二)支持建设研发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高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高水平研发平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高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

(三)积极攻坚科技项目,强化关键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鼓励高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前沿引领技术、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上持续攻克一批,主动布局一批,积极应用一批,不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现代化水平。积极引导激励高企以科技项目为牵引加大研发投入,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承担高企予以全程跟踪服务,推动全区R&D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四)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融入全国创新发展格局

紧抓京长对口合作重大战略机遇,全方位对接北京高端科技资源、创新人才、先进技术,持续深化“北京研发、长治转化,长治出题、北京攻关”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模式,推动北京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区落地转化、产业化发展。加强与国内先进国家高新区交流合作,对标学习高企培育、平台建设、协同创新等先进经验,推动理念互通、资源互享、发展互促。加大科技招商力度,重点引进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强带动性的科技型企业与创新项目,持续夯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根基。

(五)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破解创新融资难题

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支持高企创新发展。定期开展“融创汇”等普惠金融政策宣讲活动,为高企融资提供信息渠道和服务保障。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科技小贷、科技银行等投融资机构,支持高企利用银行贷款、创业风险投资、科技创新基金等金融工具和手段开展融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全链条服务合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科技、经济运行、财政、投促、税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和各园区事业服务中心为成员的高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高企培育、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半年召开1次高企联席会议,重点协调解决高企发展中的土地、资金、人才、技术配套等难题。将高企培育发展成效纳入园区年度考核指标,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作为本措施的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政策落实督导、高企数据统计分析等,定期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各相关部门和园区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分工合作,细化相关举措,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支持高企培育与高质量发展。优化高企用地保障,对重大科技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推广弹性年期等供地方式。加强高企人才引育,落实“太行英才”等人才政策,为高企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定期组织实施高企创新大赛、科技大讲堂等创新创业活动,引导全社会持续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统筹抓好创新顶层设计、创新载体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培养、创新要素保障、创新氛围营造等工作,形成全方位支持高企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生态体系。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措施由长治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上级政策调整,严格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长治高新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