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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30 |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长治高新区建立“人才+项目”服务专员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11-30 |
原文链接: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建立“人才+项目”服务专员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建立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体系,做好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用得好、发展好,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二、适用范围
高新区进行自主技术研发或创新成果转化,研发领域处于所在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结合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符合高新区六大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人才及其项目,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及其项目,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其项目,省、市级领军人才及其项目,博士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三、主要内容
1、明确工作目标。打造以“零距离”“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优势,逐步构建精准高效的 高层次“人才+项目”服务体系,切实帮助人才及项目排忧解难,打通人才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
2、明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安居、融资贷款、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双创服务、知识产权、交流推介等9类40项服务。
3、明确工作职责。服务专员负责宣传推介中央、省、市、区人才政策及区域人才发展环境,了解人才及项目发展诉求,结合人才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为“人才+项目”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在政策解读、待遇落实、项目申报等方面为人才及其项目提供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人才及其项目遇到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