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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高发〔2021〕74号 发文时间2021-11-30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主题词
标题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建立“人才+项目”服务专员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1-11-30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治高新区建立“人才+项目”服务专员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高新区建立“人才+项目”服务专员制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人才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人才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模式,建立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体系,统筹做好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引进一个人才、落地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确保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用得好、发展好,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二、工作目标

依托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面向高层次人才推行“一对一”服务模式,打造以“零距离”“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优势,逐步构建精准高效的高层次“人才+项目”服务体系,切实帮助人才及项目排忧解难,打通人才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服务范围

高新区进行自主技术研发或创新成果转化,研发领域处于所在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结合高新区“十四五”规划,符合高新区六大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团队及其项目。主要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及其项目,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其项目,省、市级领军人才及其项目,博士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四、服务内容

(一)政策咨询方面:包括人才、招商、科创等各类政策咨询服务。

(二)人才服务方面:包括人才公寓、人才落户、子女教育、人才奖励、生活补贴等人才待遇落实方面的服务。

(三)项目服务方面:包括项目申报、双创服务、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融资贷款、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服务。

(四)推介交流方面:依托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项目路演、人才沙龙、推介招聘等活动。

(五)人才及项目提出的其他合理服务需求。

五、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是指按照“一对一”标准,为我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备的专属服务人员,全流程服务人才及其项目。负责宣传推介中央、省、市、区人才政策及区域人才发展环境,了解人才及项目发展诉求;在政策解读、待遇落实、项目申报、人文关怀等方面为人才及项目提供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人才及项目遇到的各类问题;服务专员应建立工作日志,并做好服务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对人才及项目所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主要由人才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组成。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承担的服务内容为每位高层次人才(团队)至少配备1名人才服务专员。

六、工作流程

(一)确定专员。管委会引进人才及其项目后,人才服务中心及时跟进,为人才团队配备服务专员。

(二)定制清单。服务专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方式与人才进行对接,详细了解人才及其项目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为其定制个性化的服务清单。

(三)跟踪服务。服务专员按照服务内容,全程跟踪服务,对所涉服务内容实施同步推进,集中反馈,及时向人才项目反馈办理结果,并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档案。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服务专员培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业务辅导,切实提高服务专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保密制度。服务专员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擅自将人才及项目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不得非法使用企业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服务专员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个人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若有违反,服务专员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三)建立跟踪评价制度。通过回访、走访等方式,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价, 评价的结果作为服务专员绩效考核的依据。及时总结服务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时更新服务内容清单,探索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认真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高新区“人才+项目”服务清单.docx

政策解读:关于《长治高新区建立“人才+项目”服务专员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