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4071-5/2020-2822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5-09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主题词
标题《长治高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0-05-0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原文链接: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精神,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整体目标

大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提高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目的,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具体措施

一)全方位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对象包括:政府收支预算、各部门单位整体预算、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

二)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按照:立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申请预算设定绩效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形成完整管理闭环。

三)全覆盖绩效管理。绩效管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将其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纳入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