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3-00062 | |
发文字号:长高办发〔2023〕4号 | 发文时间:2023-04-04 |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和考核兑现工作流程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4-04 |
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国有企业:
为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项目推进效率,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现就优化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流程和考核兑现流程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流程
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推进:
1.招商部门(招商专员、单位)负责项目对接;
2.拟入驻园区负责磋商、起草协议;
3.投资促进部对协议进行复核、法审;
4.投资促进部提请管委会审议备案;
5.协议签署。5亿元以下项目由拟落地园区的分管领导签署;5亿元及以上项目由管委会主要领导签署;
6.协议送达。协议一式五份,分别送至项目方、入驻园区公司、园区服务中心、投资促进部、管委会综合办。
二、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兑现流程
涉及政策兑现的企业和项目,按照以下程序考核并兑现:
1.提出申请。租用国有平台公司厂房的企业,由所在国有平台公司向企业(项目)所属园区提出考核申请;非租用国有平台公司厂房的企业,由企业直接向其所属园区提出考核申请。
2.组织考核。由项目所在园区牵头,组织经济运行、财政、投促、科创、人力资源、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照协议内容对企业履约情况及项目成长性做出评价并提出政策兑现建议。
3.考核复审。园区将考核结果及政策兑现建议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审核。
4.会议审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将考核结果及政策兑现建议提请管委会审议确定。
5.政策兑现。由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管委会确定的政策兑现标准予以兑现。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