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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3-00004 | |
发文字号:长高办发〔2022〕9号 | 发文时间:2022-09-02 |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落实方案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9-02 |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扎实抓好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管委会制定了《长治高新区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长治高新区2022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落实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3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长治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长治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与高新区各项工作融合发展,扩大政务信息传播和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协调发展。全面公开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放平台和专业队伍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将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目前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涉及10个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管理部)、财政预决算(高新区财政管理与运营部)、就业领域(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领域(高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规划(高新区建设管理部)、环境保护(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市政服务(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安全生产(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管理部)、公共资源交易(高新区财政管理与运营部)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1)全面梳理和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各部门是负责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工作的主体。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由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财政预决算由高新区财政管理与运营部制定完善。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等由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制定完善。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养老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服务、失业保险服务、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社会保障卡服务等由高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制定完善。公共服务、规划编制、规划许可、行政处罚等由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制定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由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制定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由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制定完善。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公文主动公开机制,做好公文属性来源认定,在起草公文时明确标注“本文件公开”、“本文件依申请公开”、“本文件部分公开”、“本文件不公开”等公开属性,与公文一并报批。部分公开和未公开的公文,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说明理由,并酌情作为涉密公文处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滥用依申请披露和不披露属性,逐年减少依申请披露和不披露的文件数量。(责任单位: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3)根据申请规范公开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健全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备案制度,使用统一答复示范广本,不断提高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率和纠错率。妥善处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等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加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4)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5)强化政策性文件公示管理。管委会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要及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文件起草单位要在公示政策的同时,一并公示政策解读说明。(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把关、各有关部门落实)
(6)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信息及时录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目录要求,及时录入政务数据,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协调机制,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区政策研究与信息中心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确定公开人员和职责,确保该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公开。
(二)强化工作评估。区政策研究与信息中心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内部考核制度,对各相关部门的公开工作进行有效考核,并接受上级部门评议。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长治高新区网站互动平台、公众开放日以及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加强与公众交流沟通。积极借助第三方开展评估,不断改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及时回应关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解读重要政策,做到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把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有机衔接起来,通过及时回应关切、释疑解惑,增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