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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6078
发文字号长高办发〔2019〕41号 发文时间2019-08-23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主题词长治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标题印发《关于在老顶山物流园规划范围内开展废品收购、畜牧养殖站(点)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9-08-2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老顶山物流园规划范围内开展废品收购、畜牧养殖站(点)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1989

 

关于在老顶山物流园规划范围内

开展废品收购、畜牧养殖站(点)等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长治市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长治市潞州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39号)、《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以及《长治市郊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对高新区老顶山物流园规划范围内所有的废品收购、畜牧养殖站(点)、安全生产隐患点以及“散乱污”企业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高新区老顶山物流园规划范围内所有废品收购站、畜牧养殖站点、安全生产隐患点及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等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二、整治重点

整治范围内所有耕地、林地、荒地、建设用地、民房等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凡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为本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工作:

(一)证照不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不符或者超范围经营等经营行为;相关审批手续应办而未办理的;

(二)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老化、保护装置失效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的、对存在用气体或机械设备擅自切割废铁和燃气罐等易导致火灾或爆炸的、以民房收购和储存废纸、橡胶等易燃物品、堆放拥挤易发生火灾的;收购点位于林区边缘易引发森林火险等经营行为的;

(三)环境污染严重:经营场所堆放凌乱、异味较大、排放存在污染、影响周边环境的;畜牧养殖户与居民区安全距离不够、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

(四)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转租,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的;

(五)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

三、整治目标和措施

(一)整治目标

以改善整治范围内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整顿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废品收购、畜牧养殖站(点)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杜绝违法违规、无序生产经营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

(二)整治措施

1.关停取缔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安全隐患突出、治理无望且属于淘汰类产业的,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2.停产整治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全的,实施停产整治,督促其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安全保障、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消除安全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依法依规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四、整改时限

2019810-1031

五、领导机构

      长:乔毅慧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长:何  智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部长

            冯阳军 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部长

            郭俊生 老顶山物流园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梁爱国 老顶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李效民 老顶山镇政府副镇长

            许旭红 老顶山镇武装部负责人

杨韶军 高新区综合执法队队长

      秦文虎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晋予 高新区环卫处负责人

武太平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公室主任

  东 老顶山镇企业办主任

            所涉老顶山镇各村书记、主任       

六、阶段安排

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摸排阶段(810-820日)

老顶山镇各相关村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针对摸排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目标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821-1020日)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老顶山镇各相关村要将清理整治任务逐项逐个落实到位,明确整治内容、标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逐一销号。

(三)检查验收阶段(1021-1031日)

老顶山镇各相关村要对整治工作开展自评自检,高新区相关部门和老顶山镇政府进行严格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手续。环保、市场监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把手续办理关,从环境保护、手续办理、经营范围和经营场地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着重审核。

(二)强化部门联动。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经“四方”(即:高新区建设管理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老顶山物流园事业服务中心、老顶山镇人民政府)盖章确定取缔,由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向电力部门提供“清表销户”函及名单;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工作;公安、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限期内清场搬离工作;环卫部门负责垃圾清运及场地治理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恢复耕作条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老顶山镇各相关村要对腾退地块进行严把严控、合理计划,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方可进行手续后续办理及开工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从营业执照办理手续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管理;环保、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排查力度,确保无违规废品收购、畜牧养殖站(点)死灰复燃和反弹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