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治高新区管委会批准,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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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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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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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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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04-01地块 |
长治市西一环路东侧 |
4219.93 |
商务 |
≤3.2 |
≤30% |
≥10% |
≤55 |
40 |
2100 |
25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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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 1 月 9 日至2021年 2 月 5 日到长治市城北西街162号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 年 1 月 9 日至2021 年 2 月 5 日登录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changzhi.gov.cn)进行报名,并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长治市城北西街162号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进行资料审核和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 年 2 月 5 日 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 年 2 月 5 日 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9 日至2021 年 2 月 7 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申请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能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162号
联系电话: 0355-6056712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