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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411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18
发文机关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主题词高新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标题长治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01-1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主要职责:依法经授权或受委托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内建设、人防、市容、市政、园林、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及各类无证、越证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委托行使高新区有关机构交办的巡查任务;协调配合环保、规划、国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主任:杨韶军  

    电话:0355-2086668  

    邮政编码:046000  

    办公地址:太行北路1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治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一、队长:  

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执法队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特勤中队。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2、带领全队人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快速化、高效化。  

3、认真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制定执法队工作规划,安排部署全面工作,抓好落实。  

  4、负责全队工作职责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的制定,建立健全全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5、负责人事、财务和行政执法工作,把好财务审批关、行政许可关和行政处罚关。  

6、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做好队员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综合)整治执法工作。  

8、带领全队人员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增强全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处突反应敏捷”的执法队伍。  

二、副队:  

  副队长1:分管劳动监察(文化)室,主抓劳动保障工作,协调老顶山物流园、翟店工业园两个园区的执法工作。  

副队长2:分管信息处置室、城市管理中队、特勤中队,协调科技工业园、漳泽工业园两个园区的执法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省、市相关工作制度、标准,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任务。  

2、了解和掌握大队的基本情况及分管的工作动态,经常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大队管理工作的建议,当好助手。  

3、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熟悉分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4、配合组织开展综合(专项)执法工作,根据大队安排的相关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相关执法工作。  

5、协助做好队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日常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工作,搞好队伍的团结,协调好内外关系。  

6、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办公室(科员1)  

1、负责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落实;  

2、负责公文审核、呈批、归档,重要文件起草;  

3、负责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保密工作;  

4、负责做好各种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时归档;  

5、负责年度财务工作、办公用品购置管理,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7、负责业务车辆管理、调配;  

8、负责信访值班工作,做好群众来访、来电记录并及时上报队领导处理;  

9、负责处理单位应急事务的办理和调度、协调工作;  

10、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执法监督室(科员2、科员3)  

1、负责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申领、换证、年检等工作;  

3、负责执法工作的审查,包括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条款的准确性;  

4、指导、协助相关室、中队进行案件办理和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特勤中队的行政处罚工作;  

5、负责对执法人员依法、文明、规范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群众对执法人员的举报工作;  

6、协调环保、规划、国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信息处置室(科员4)  

1、负责大队信息化装备建设,数字化平台建设;  

2、负责大队对外网站及其它宣传平台的信息发布、更新;  

3、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4、负责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并进行分派、督办、回复;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劳动(文化)监察室(科员5)  

1、宣传劳动保障、文化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4、调查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5、负责辖区内文化行业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城市管理中队(科员6、科员7)  

1、宣传、贯彻建设、人防、市容、市政、园林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企业贯彻执行;  

2、负责辖区内建设、人防、市容、市政、园林等方面的违法违章及各类无证、越证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3、认真宣传、落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好《长治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努力改善社区、街道的环境卫生面貌;  

5、负责对各临街门店(单位)门前六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6、负责游商小贩占道经营等现象的规范和管理;  

7、建立健全日常台账资料,抓规范化建设。  

8、负责处理相关的信访、举报案件;  

9、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特勤中队(科员8)  

1、负责全区综合执法检查、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特殊性执法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收集、整理资料并研究、上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3、遇到执法纠纷时,维护执法现场外围执法秩序;  

4、处理单位其他事务。  

九、园区中队(科员9、科员10、科员11、科员12)  

1、负责园区内网格化建设管理工作,建立企业台账资料;  

2、受理园区各种投诉、举报案件,完成交办的各项巡查任务,  

3、配合各室、中队做好园区内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