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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高发〔2023〕15号 发文时间2023-04-27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主题词
标题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方案(2021-2025)》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4-2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方案)

(2021-2025)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进展与成效................................ 1

(二)形势与挑战................................ 2

二、总体要求........................................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4

(三)规划目标.................................. 6

三、重点任务........................................ 6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7

(二)管理关口前移 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10

(三)统筹规划发展 加强安全监管智慧建设........ 16

(四)强化依法治安 加强安全法制能力建设........ 18

(五)坚持预防治理 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21

(六)应对事故灾害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5

(七)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27

四、重点工程....................................... 30

(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 30

(二)实施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程........... 30

(三)实施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31

(四)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31

(五)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32

(六)实施企业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32

五、保障措施....................................... 32

(一)加强组织领导............................. 32

(二)加强经费保障............................. 33

(三)强化规划宣传............................. 33

(四)强化监督评估............................. 3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能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山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规划(方案)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而采取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及响应措施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工程、技术与文化建设工作。

一、现状与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安全生产摆在治国理政的高度进行整体谋划推进,开辟了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新路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狠抓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新区管委会职能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依法治安,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

“十三五”时期,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高新区被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表彰为“2021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是全国唯一一家连续三年(2019、2020、2021年)被全国通报表扬的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

(二)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省、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高新区聚焦新时代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两区”目标,加快跻身国家高新区百强行列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进入新发展阶段,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大量涌现,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利契机。

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长治高新区产业发展之路仍旧延续着工业园区的发展套路,依然可以看到粗放式管理烙印,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高新区的产业调整,安全生产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高新区安全生产正处于爬坡过坎期,园区间、行业间、企业间生产力水平发展不平衡,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新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安全监管任务和压力只增不减,新兴产业和转型项目建设加快,高新区安全发展水平与产业发展的安全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高新区企业分布广、数量众多,涉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多种产业领域。二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工贸企业小杂散乱现象突出,产业碎片化现象严重,安全生产条件参差不齐,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截止2020年底,高新区入区企业4000余家,其中工业企业267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个。医药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7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工艺企业1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3个、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3个,为成品油销售、储存企业2个(郑瑞油库、港泰油库),液氮使用企业1个(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不佳、专业技术力量缺乏。四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事故成因增加,复合事故类型增多,事故概率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五是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健全。高新区规划面积为104.31平方公里,辖科技工业园、漳泽工业园、老顶山物流园、翟店工业园4个园区。行政区划为潞州区和潞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防灾减灾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六是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合力尚未形成,专业化救援装备和技术手段欠缺,应急指挥信息化程度不高,应急保障能力尚需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牢牢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原则,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支撑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聚焦新时代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两区”目标,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党工委、管委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安全生产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健全事故隐患预防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从源头上消除和管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坚持系统建设,精准治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层级治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精准发力,从源头上消除和管控风险,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5.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强安。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理念创新、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发展实践。把科技作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支撑,深入推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安全生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坚持依法治安,依法防控。强化责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实行执法监督,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高新区安全生产发展体系,实现高新区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与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两区”目标要求相适应相协调相匹配。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灾害得到有效防控,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核心规划指标如下:

“十四五”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预期值

指标性质

长治市

高新区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5.5%

-20%

约束性

2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3.5%

-34%

约束性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1%

-11%

约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0.8

<0.8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20000

<20000

预期性

7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0.8%

<0.8%

预期

备注:长治市“十四五期间”核心规划指标来源于《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长政发〔2022〕12号)。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聚焦事故灾害防控能力、高新区安全保障能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体现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高新区全域防范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七项建设”。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高新区管委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部门在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谈话和提醒内容。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纳入各级管理机构目标责任考评和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2.夯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长治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强化园区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细化各部门在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灾难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聚焦具体监管事项,逐项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建立健全“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形成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合力。加强高新区安全生产执法力量,组建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队伍。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执法”,共享执法信息,开展执法大数据分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园区及属地区划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突出加强综合执法部门的全方位、全领域的执法监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3.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大力度督促企业吸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人员进入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大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投入,继续推进高危企业的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鼓励工伤保险、安责险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双重预防运行质量挂钩,发挥保险浮动费率的促进作用。探索将双重预防工作与企业安全诚信挂钩。推动企业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格追责问责制度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较大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指导手册,规范事故灾难调查评估程序和要求。常态化开展事故灾难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对调查报告提出的追责、问责、追刑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推动落实闭环。

5.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巡查、责任考核、约谈、领导挂牌督办、警示教育、“一票否决”、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回头看”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施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落实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强化目标考核,逐步提高考核奖励,细化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健全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考核培训、轮岗交流和职业晋升机制。推动建立尽职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与评优评先、薪酬待遇挂钩。强化高新区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工业园及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管理关口前移 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1严格园区安全准入

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高新区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除必要的配套气体生产企业外,严禁危险化学品企业入驻。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项目立项时联合审查机制。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落实工业园区准入条件,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域新建危险物品生产和储存等高风险项目。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限控”目录,对已经存在极少量的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置退出机制持续实施。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立足高新区“3+1”产业布局。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使命,按照“研发平台、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依托本地骨干企业和正在推进的项目,以政府为引导,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产业园区,重点推进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和保税物流园五大智能制造专业园。将智能制造作为未来工作核心与抓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智能化工厂建设,重点打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五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持续推动存量产业绿色智能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服务于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拓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大数据、氢能、先进能源等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

3.持续专项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

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园区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装卸和废弃处置各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监督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园区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区安全与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全过程自动化控制。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高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张图一张表”。

(2)推进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建筑工程事故预防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开展率达到100%。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加强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实名制进厂。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和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四无”建设、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施工,以及擅自进行地下空间开挖。严格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

(3)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肃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聚焦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全力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中心一策、一企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加强园区企业火灾隐患整治,强化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园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企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整改评估制度。深化智慧消防体系建设,构建覆盖高新区所有火灾防控重点场所的消防物联感知系统,打造消防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火灾防控决策分析和大数据可视化。实现园区、企业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到100%。

(4)推进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销号管理,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下大力整治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式除尘工艺。坚持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一体化。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切实提高粉尘涉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推动园区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5)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用标准化手段规范企业行为。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数据报告制度,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主线,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全面建设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数据分析,对企业实施精准监管。严格落实园区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强化燃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和高后果区管控。开展叉车分类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推广电梯按需维保、“互联网+维保”、“保险+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安全监管数字化、科学化、动态化。

(6)强化园区运行安全管理

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先进高新区的创建经验,以规划标准为引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以设施建设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主线,围绕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全面提高园区运行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园区公共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和电子地图。关注新增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针对高新区燃气安全管理特点,聚焦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燃气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加强工业园区、物流园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管理,组织开展运输车辆超重超高超长运输、危化品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运营等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完善园区地下空间安全风险研判防范机制,排查治理园区道路塌陷隐患。完善园区综合管廊、地下管网、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园区供水、排水设施安全管理,整治户外广告、园区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煤改气”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开展“智慧园区”建设,构建园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

(7)完善功能区安全管理

统筹高新区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布局,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分区规模。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园区内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建设完善园区消防水源、消防站、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深化物流仓储园区风险隐患整治,加强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智能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预报。

(三)统筹规划发展 加强安全监管智慧建设

1.规划布局以基为安

园区开发与建设应重点关注气象气候、水文地质、生产特点、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生产工艺、物料性质、应急救援、公用设施保障等因素。准确把握园区及周边、园区企业之间、企业各工艺环节的布置要求,前瞻性、合理性、整体性的科学设计论证,规划布局调整应确保园区安全发展。园区企业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应相互分离;消防站、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

2.强化监测预警能力

抓好风险排查和危险性评估,排查园区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整治、监控、防范措施。建设完善涵盖高新区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健康食品、现代服务五大重点产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开展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强化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技术与安全风险防控深度融合,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现代化水平。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严密防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安全风险。

3.增强应急救援水平

完善园区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符合高新区特色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完善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系统,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企业采取单独建、联合建、与邻近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等形式,实现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覆盖。推动救援技术装备现代化,按标准配齐救援装备器材,形成“一用一训一备”装备配备体系。常态化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训练演练,全面提升各类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机制,强化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着力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企业预案实用性建设,推进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

4.加强风险联防联控

发挥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综合优势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加强会商研判和协同响应,构建高新区统筹、相关属地部门参加、园区响应的跨管辖区域、跨部门、跨园区的安全监管协调联控机制。强化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能力评估、事故情况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产业园区、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的动态预警信息地图。健全安全治理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群防群治新局面。

5.安全发展以智提升

加快推进高新区多部门、多园区、多行业、多企业原有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创新和应用示范,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共用水平,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和“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设施设备安全风险的智能感知、在线监控,态势评估、分级预警和自动处置。以预警智能化、风险数字化、现场可视化、指挥扁平化、处置自动化为目标,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建立风险防控“一张图”,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高新区应急管理数据库,初步具备应急管理“多灾种综合预警、全链条综合监管”的大数据实时支撑能力。

(四)强化依法治安 加强安全法制能力建设

6.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长治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长治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长治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等系列地方性标准规范。不断强化高新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完善执法信息反馈、立法后评估与立法清理相结合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支撑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实施。

7.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监管“互联网+执法”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信息化率。

8.强化监管执法保障

加强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容错纠错、准军事化管理等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紧缺专业执法人才引进力度和专业执法骨干力量培养力度,实现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加强执法装备配置,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实现高新区、工业园事业服务中心及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将监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

9.提升监管人员执法能力

实施园区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各级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执法检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实现安全监管领域干部专业培训率达到100%。加强行业部门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制定专业指引和操作规程,强化科技保障。实施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

10.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

在统筹考虑园区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专业性和特殊性、筑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积极推行“部门主导、执法跟进”,“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协调各部门之间执法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五)坚持预防治理 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1.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不断强化园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积极推进常态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定期研判制度,开展专项风险研判管理。严格风险隐患源头管理,从严审批高危企业、高危项目、高危工艺引进,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依法依规关闭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在园区、企业全面推行定置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有序。严格危险作业管理,积极倡导危险作业人员“一备三查”,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焊作业管理,切实做到无证不焊、无审批不焊、环境不清理不焊。将引发事故的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审核把关,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统一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进一步完善高新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到2025年,高新区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在专业细分领域,力争实现辖区内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实效。

2.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把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纳入到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风险评估和动态管控。定期开展不同专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高新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3.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依据《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手册(2021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以及《长治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性普查,摸清辖区内企业风险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及时更新企业安全风险电子档案和风险点数据库,动态识别各类安全风险。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辨识,依照安全风险“四色图”,分级分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安全风险链条、防控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成果信息化应用,力争实现辖区内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化监管。

4.加强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管理

加强园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要未雨绸缪,绷紧神经,配合政府定期开展园区洪旱、地质、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掌握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和防治区划图。重点抓好产业园区重点部位、重点目标、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沿河、高陡边坡、地势低洼区域的灾害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洪涝、地质、气象灾害安全防范措施,检验修订相关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隐患。

5.加强新兴业态行业风险管理

加强园区新兴业态行业风险防范,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平台经济、商超、公寓、剧场、娱乐场所等新兴业态行业安全监管办法,多部门协调联动,组织指导查处平台经济领域泄露国家保密信息和滥用用户信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网络巡查、情况通报、约谈警示等制度,维护网络安全。加强旅游民宿、剧场、娱乐等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重点场所实行精准执法,纳入园区安全风险预警监控,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不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6.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加快推进高新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技术与安全风险防控深度融合,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现代化水平。建立高新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推进园区运行系统(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提升汛期加密监测预警能力,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助推高新区生产安全、洪涝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大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共用水平。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安全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利用辖区内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将险情和灾害信息精准发布到有关部门、企业、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

7.强化安全隐患精准治理

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责任体系、工作机制、监管效能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园区重点产业、行业领域“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加大园区建设、交通运输、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和开发区(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推动企业定期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构建省-市-区-企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大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严密防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安全风险。2025年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规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新能源、电化学储能等新兴行业领域企业实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覆盖;小微企业普遍落实“一题一卡”、“一企一档一码”。

(六)应对事故灾害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8.优化组织指挥体系。

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的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厘清管委会、减灾委和各专项指挥部的职能职责,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及时、组织有力事故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组建应急救援技术指挥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应急会商、方案制定、决策咨询、救援指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应急体系,加强政企预案衔接,畅通园区、企业应急指挥通道,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

9.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依据高新区工业园、物流园行业领域的企业规模及特点,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准军事化的建队方向和标准,依托消防队伍,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准军事化的建队方向和标准,组建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充分发挥其距离现场近、情况熟、行动快等优势,实现应急救援“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响应”的有效处置。完善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推动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邻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建立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制度,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信息互通、资源互助机制。

10.提升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推动园区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集成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等基础信息,完成“应急指挥一张图”,实现预警预报、临灾研判、资源管理、指挥调度的智能化、信息化。严格落实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报备制度,督促园区按照一园一案、一企一案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衔接,建立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力争实现动态管理和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不断加大应急救援投入,强化救援装备配备,逐步完善高、精、尖装备的配置,加大小型便携式应急通信终端的配备力度,强化光纤传感技术、液压破拆技术、生命探测仪、无人机、水下机器人、高空登高作业车、大功率水罐(泡沫)车、远程供水系统等先进应急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超高层建筑灭火、大型建筑物坍塌、地下管线和有限空间事故等救援装备保障水平。

11.强化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依据《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程序,设定一定事件场景,编制应急演练脚本,常态化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训练演练,做到训练有素,闻讯而动,响应及时、程序合理,指挥有力,全面提升各类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针对不同企业及工作条件,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抢险职业技能竞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

(七)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1.强化科技支撑保障。

建设风险智能感知网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集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危化车辆、危险路段、建筑工地、燃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风险感知数据,接入气象、洪涝等灾害感知监测数据,构建覆盖全域全要素的城市安全风险智能感知监测网。深入推进社会视频和政务视频融合应用,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打造业务协同、统一指挥、高效运转,集全要素监测、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预警预报、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到2025年,建成高新区应急管理数据库,初步具备应急管理“多灾种综合预警、全链条综合监管”的大数据实时支撑能力。

2.加快园区管理人才培养

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厦职能力。拓宽人才渠道,招聘具有专业教育背景和一线工作经验的急需紧缺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逐步提高具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占比。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在岗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强化督查巡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培训、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3.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结合高新区事故灾害特点,面向安全生产科学前沿,构建以多维立体风险感知模拟、协同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精准防控和智慧高效救援为核心的应急技术体系。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健康食品、现代服务五大重点产业全面推动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工程。对安全条件差、数量多的小型企业实施安全设施诊断,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推广机器人应用。实施装备现代化工程,重点研发和推广应用智能化、模块化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专用装备,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灾害事故救援装备支撑能力。

4.完善安全科普宣教体系。

加强党建引领安全文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建与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多元融合宣教机制,强化沉浸式、体验式安全教育,提升教育培训实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宣教的群众基础。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大力拓展微信微博、数字屏媒、短视频平台、手机APP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应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依托区域内企业、场馆建设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挂牌打造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培养公众安全防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大力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培育园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拓展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充实优化安全生产专家智库,为安全防范、科学决策、高效处置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

5.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提倡和鼓励园区高危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安全应急技术支撑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进力度,统筹推进“保险+服务”机制,发挥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将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与政府诚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与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挂钩。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推进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公众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达标。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

建立完善园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覆盖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高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高危企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推进安全设施设备全面升级,加快淘汰落实的工艺装备。推进安全精细化管理,推进安全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排查隐患、分析原因,从制度规程、安全培训、操作层面彻底治理,防范隐患重复发生。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实施“一册、一库、一训、一考”为载体的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变“要我安全”为“我想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形成人人讲安全、懂安全、管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二)实施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程

严格执法计划管理,规范执法检查内容。园区安全监管和执法大队部门要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减少随意性,增强严肃性,促进执法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执法效果。全面推行体检式精查,从高危行业向全行业推广,逐步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全面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督查巡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定期学习、交流培训、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实施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建设高新区应急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园区、跨企业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完善高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推进机动通信系统建设,集超短波、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为一体的机动通信系统,搭建与市级指挥中心语音、数据和图像等信息传输通道,保障信息畅通,满足突发事件指挥调度需要。

(四)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完善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依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要求,统筹指挥协调各类信息资源、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形成应急救援“一盘棋”格局,提升应急指挥效率。完善应急管理“智慧大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调度会商、应急决策、远程视频指挥、应急保障等功能。推进重点园区、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应急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应急指挥体系。统筹和指导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打造高效、实时、开放、易维护的物联网大数据平台。

(五)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应急救援基础保障,配备高标准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模拟训练设施和专业化训练场地。积极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标准化创建,完善基础工作条件,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加强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灭火机器人、无人机以及灾后极限条件下的通信、救援装备配备。建设园区、企业应急救援示范队伍,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站(所)、微型消防站达标创建活动。

(六)实施企业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建设应急管理科普基地场馆。采取园区、企业投资,引导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科普和体验式场馆资源。完善场馆教育功能,优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影视剧、微视频等作品。积极推进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园区、企业、班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在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方面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项目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

实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制度,纳入高新区每年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财资部门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将“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基本建设与投资计划中,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保障资金落到实处。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金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提高应急资金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规划宣传

高新区各工业园区、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报道素材,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强化规划宣传。做好各级各部门规划实施辅导培训和宣传工作,充分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规划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党工委、管委会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安委会、减灾委要定期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总结规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务实推进。在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相关术语

1.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2.三管三必须: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三管三必须原则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3.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一企一标准: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性质和工艺设备、危险程度等实际,参照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对标准内容进行的增补、删减、细化和完善,形成适应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个性化的隐患自查标准,并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对事故隐患进行内部分级管理。

5.一岗一清单: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将个性化隐患自查标准按照岗位或者场所分解制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周期、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等内容。

6.一案双查:就是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7.三责同追:是指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8.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四无”建设:是指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10.一册、一库、一训、一考:重点安全作业岗位、编制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建设重点岗位考试题库、进行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开展重点岗位安全考试“五个一”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