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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3-0012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6-20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高新区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 任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6-20 |
原文链接: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按照《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6号)要求,制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二、重点任务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三部分,包含33项具体任务。
(一)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主要从“放管服”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新业态支持、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等六个方面制定了13项具体任务。
(二)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主要从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等七个方面制定了14项具体任务。
(三)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主要从释放政策效能、稳就业政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等三个方面制定了6项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