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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6-00007
发文字号长高发〔2025〕48号 发文时间2026-01-22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主题词
标题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长治高新区深化“管运分离” 改革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1-22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长治高新区深化“管运分离”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高新区深化“管运分离”改革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开发区管理和运营分离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长治高新区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分离改革,实现高新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的管运分离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对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要求,以做精管委会、做强运营公司为方向,用市场化改革激发动力,强化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责能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强化市场化经营导向,推动企业主动适应市场规律。建立起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实现高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改革目标

按照“三化三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管委会和运营公司的职责分工和事项边界,做到管委会与运营公司管运分离。推动公司形成权责明确、产权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化法人制度体系。有效提升高新区管理运营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能力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高新区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三、厘清管运职责

实行管委会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营模式分离改革,进一步细化管理机构和运营公司的职责分工,明晰管委会和运营公司的权责边界,厘清运营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制定清晰明确的权责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

管委会主要承担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实施监管和考核评价等职能,主要精力聚焦到谋全局、定方向、做决策、促落实上,聚焦到政策研究、健全制度、组织管理、效能建设上。通过修改完善《长治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两个责任管理清单(2023修改)》,制定《长治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授权放权清单》,明确管委会与运营公司的权限边界。

运营公司主要承担基础设施代建和建设工程服务、资产的运营服务和管理、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和产业类资产的建设、提供配套供应链服务。开展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培育产业集群、搭建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融资、基金运作等拓宽资金渠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细化绩效管理改革

在政企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修订《长治市高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或另行制定新考核制度,细化绩效管理改革。

(二)完善法人治理

继续完善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持续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建设,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根据《公司法》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的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三)优化“六定”改革

继续优化运营公司“六定”改革,合理确定一级企业内设机构数量和管理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集团管控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利润等因素,确定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管理层职数和人员编制,强化对核心高管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序差异、梯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人才交流与培养机制,打破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人才在不同主体、不同领域间有序流动。

(四)强化市场主体

    强化运营公司独立主体的权责能力,按照“四自”要求,依法自主经营、严格自负盈亏、健全自我约束、持续自我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强化市场化经营导向,推动企业主动适应市场规律,支持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深耕市场、参与竞争,凭借优质服务拓展市场空间,在市场竞争中锤炼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运营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投资及担保等风控制度,加强对企业债务、投资、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的监测预警。严格把控企业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防止出现过度负债和资金链断裂风险。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强化金融业务监管,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审慎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长治高新区“管运分离”改革各项工作,成立“长治高新区管运分离改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具体如下:

   长:乔毅慧  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立平  财政管理运营部部长

               翟凤莲  资产运行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工委、综合办公室、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财政管理运营部、建设管理部、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资产运行服务中心、山西长高智汇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长高融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长高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长高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领导组负责对“管运分离”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推动,对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资产运行服务中心,翟凤莲担任主任,主要负责改革具体任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023年12月28日印发的《长治高新区深化“管运分离”改革方案》(长高发〔2023〕6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