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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3-0166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3-02-07
发文机关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柴丽霞等两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3-02-0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局、办、事业单位:

经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管委会、党工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柴丽霞同志为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杨韶军同志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正科)。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柴丽霞同志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韶军同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副科)职务。

此通知。

 

 

长治高新区管委会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