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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01234071-5/2026-0005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22 |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5-22 |
负责“两区”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储备;负责对已供土地的批后监管。(二)负责“两区”规划范围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土地利用评价考核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负责“两区”规划范围土地市场监管。(三)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立“两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两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两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两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和征收征用管理。(四)负责对“两区”规划区内各类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和修建性)及专项规划进行监督实施。负责“两区”规划区内转型项目、工业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行政许可工作。(五)负责组织实施“两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两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完善“两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六)负责“两区”规划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具体承担“两区”土地违法行为的巡查和监管职责,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线索依管理职责及时移交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查处工作。(七)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常艳军
电 话:0355-6056729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西街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