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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606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01-11
发文机关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主题词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标题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9-01-11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上级税务局依法指定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本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三)负责组织落实市税务局拟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目标。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局 长:陈  彬      

  电话:2181939

  邮政编码:046000  

  地址:太行北路1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